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首日),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截至报名首日);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
(十)项目生报考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以上十项为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除此之外,不同职位还对考生的身体条件、年龄限制、政治面貌、所学专业等有限制。报考者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和所学专业从职位表中选择完全符合要求的职位报名参加。
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不尽一致,大致说来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
“一般职”公务员是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是国家政府系统中的事务官,即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一般职”的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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