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最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任良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任良成违法所得7413.94万元,并处以2.22亿元的罚款。证监会对任良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1958年出生的任良成自称,自1991年开始投身证券市场,投资股票30余年,大宗交易股票近10年,每年交易2000亿元至5000亿元,年缴纳印花税和佣金2亿元以上。目前,任良成因涉及操纵证券市场刑事犯罪,被一审法院判处刑罚。
先后操纵16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良成先后控制使用陈某华、陈某(甲)等31人名下的51个账户(以下简称第一组账户);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良成先后控制使用蔡某农、陈某华等98人(包括2家法人)名下的150个账户(以下简称第二组账户)。
2015年4月13日至2017年10月24日期间,任良成先后操纵16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控制第一组账户操纵“酒钢宏兴”“贵人鸟”“美锦能源”“太化股份”“漳州发展”“国脉科技”“广宇发展”“曙光股份”“钱江生化”“广宇集团”“全柴动力”“天宝股份”等12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控制第二组账户操纵“远兴能源”“隆华节能”“冠农股份”“维维股份”等4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经统计,2015年4月13日至2017年10月24日期间,任良成控制涉案账户操纵“酒钢宏兴”等16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操纵“酒钢宏兴”“漳州发展”“广宇发展”“曙光股份”“全柴动力”“天宝股份”“远兴能源”“维维股份”等8只股票合计盈利275896808.50元。
任良成也并非稳操胜券、只赚不赔,其中,操纵“贵人鸟”“美锦能源”“太化股份”“国脉科技”“钱江生化”“广宇集团”“隆华节能”“冠农股份”等8只股票合计亏损298755924.73元。
证监会认为,任良成的上述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辩称主观恶性低
任良成及其代理人主要提出如下申辩意见,请求减轻行政处罚:
其一,涉案行为不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任良成大宗交易买入“贵人鸟”“美锦能源”“太化股份”后,于次一交易日卖出时,因遇到他人猛烈“出货”,为顺利卖出,被迫买入部分股票以摊平成本,相关行为并非操纵证券市场。除大宗交易外,对“美锦能源”“太化股份”“远兴能源”“维维股份”等4只股票的其他二级市场交易,都属于主动建仓,交易时间较短,持股数量不多,流通股占比很低,不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任良成在同一交易日内既买入又卖出同一股票,系利用此方式实现股票交易的“T+0”以赚取差价,而非为了操纵证券市场。本案中未发生大宗交易的10只股票,即“漳州发展”“国脉科技”“广宇发展”“曙光股份”“钱江生化”“广宇集团”“全柴动力”“天宝股份”“隆华节能”“冠农股份”,系任良成主动选股交易以赚取差价,属正常交易而非操纵证券市场。
其二,大宗交易“酒钢宏兴”“远兴能源”“维维股份”的获利,系源自于大宗交易折扣,不属于违法所得。同时,即使认定涉案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因交易“酒钢宏兴”而向中间人支付的佣金、预留款等支出1亿余元,亦应从违法所得中扣除。
其三,本案行政处罚过于严苛。任良成本人主观恶性低,采取的交易手法较为简单,未联合他方共同炒作股价。大部分股票是大宗交易,并未恶意“炒小、炒差、炒新”。交易个股时间短暂,未持续、长期、反复“炒作”一只股票,亦未利用股市“黑嘴”诱骗投资者跟风操作。任良成没有恶意逃避监管,主动配合证监会调查并说明情况。
长期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任良成及其代理人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
其一,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任良成涉案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任良成本人在接受证监会调查时曾明确承认,其在卖出股票时,为能以高于成本价的价格顺利卖出,有时会指挥下属公司员工进行“护盘”操作,即以高于即时市场成交价申报买入。本案中,涉案账户交易“酒钢宏兴”等股票的手法,与任良成自述的操纵手法完全一致。任良成涉案交易系典型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而非其所谓的“正常交易”。
其二,本案违法所得金额认定准确。证监会在认定本案违法所得时,已依法扣除买入股票成本和支付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与交易直接相关的税费。
其三,本案对任良成的量罚适当。任良成长期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尤其是在被证监会多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任良成操纵股票数量众多,动用资金量巨大,操纵行为持续时间长。须说明的是,本案任良成操纵的16只股票中,除“酒钢宏兴”外,其余15只股票均不涉及现有刑事案件。对涉及刑事案件的“酒钢宏兴”,证监会暂不予罚没处罚。若任良成交易“酒钢宏兴”行为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证监会将不再予以处理。
任良成屡次操纵市场被查。证监会此前通报2018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时指出,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良成、任良斌控制、使用上海任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员工和融资方名义开立的11个证券账户,在大宗交易平台接盘股票后,通过操纵手法抬高“南威软件”等6只股票价格,随后以高价卖出前期买入的股票,获利753万元。2018年9月,证监会依法对任良成、任良斌作出行政处罚。这是任良成第三次因操纵市场领到罚单,前两次已被罚没3.4亿元。
根据前述复核意见,剔除涉及刑事案件中的“酒钢宏兴”后,任良成操纵“漳州发展”等7只股票合计盈利7413.94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任良成违法所得7413.94万元,并处以2.22亿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