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及证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9月3日在2023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就活跃资本市场、金融业对外开放、绿色金融等释放重磅信号。
要点速览
推动修改公司法,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
推动中国特色集体诉讼常态化开展
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证券执法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
研究制定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
探索并购融资、气候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
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不断活跃北京资本市场
大力提振投资者信心
北京市副市长靳伟表示,面向未来,北京市将持续深化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和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动更多的区域金融合作在京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靳伟进一步表示,将全力地服务保障国务院的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机构的运行,支持参与国家重大金融战略和政策实施,为中外资金融机构、优秀的专业人士在京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将不断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服务北交所市场建设与改革开放,持续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的转让试点,健全PE/VC被投企业的服务机制,不断活跃北京的资本市场,大力提振投资者信心;将深化金融的改革开放,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创金融的改革试验区,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试点,不断吸引外资的金融机构和优质项目落地,发挥好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试点优势,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融资的便利化;将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强化风险处置能力建设,坚决打击各类的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完善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机制,构建金融安全的首善之区。
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银行保险业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为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主要准备做五方面的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周亮称。
一是健全规则标准。逐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金融制度框架,形成与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相匹配的金融政策安排。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为金融机构全面衡量碳足迹,加强气候和环境风险的管理提供指导。
二是创新产品服务。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探索并购融资、气候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进一步发展排污权、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业务,稳妥开展碳金融业务,提高碳定价的有效性和市场流动性,丰富绿色保险产品,探索差异化的保险费率机制,提升对绿色经济活动的风险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风险管理。严把项目融资碳排放关,完善客户授信管理,将碳表现、碳定价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协同推进绿色转型和数字化转型。运用金融科技提升对气候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探索开展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评估高碳行业资产的风险敞口,针对性做好应对预案。
四是完善日常监管。落实绿色金融监管政策,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将绿色转型进展纳入日常的监管评价,加强对实施情况和相关风险的监测分析,确保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五是推进国际合作。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和巴黎协定的框架下,加强绿色金融的国际交流合作,在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讲好中国故事,将“一带一路”作为实现绿色发展国际合作重要平台,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
健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
是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保障
“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严格监管执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内容。”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资本市场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以健全的法制和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提振投资者信心。
具体看,焦津洪介绍,一是持续健全资本市场法制体系。推动修改公司法,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各条线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和体系优化,努力使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为监管执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完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监管转型,强化各条线监管协同,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架构,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强化零容忍执法震慑,健全部际联动、央地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监管执法合力。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完善监管工具箱,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进阳光监管,努力消除“口袋政策”,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努力提升监管的透明度和一致性。
四是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加快监管科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信息的集成度,开发并推广实用的分析工具,促进业务和科技深度融合,提升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五是不断强化投资者保护力度。坚持把“大投保”理念贯穿资本市场监管全链条,推动中国特色集体诉讼常态化开展,统筹运用行政和解、先行赔付、责令回购等制度措施,丰富持股行权、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等实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司长金中夏表示,下一步在推动金融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系统性、制度性开放局面。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确保金融管理能力与开放水平相匹配。
“一段时间以来,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全球流动性收紧,金融市场波动加剧,金融风险有所暴露,发达国家一些金融机构出现挤兑,部分发展中国家也面临发达经济体加息所产生的溢出影响,这些都再次提醒我们扩大金融业开放,同时也要维护好金融安全与稳定,唯有在开放和稳定之间取得平衡,才能平稳致远。”金中夏表示。
“北京集聚了大量金融机构总部和丰富的金融人才,是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吸引了众多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司局,中国人民银行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北京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支持北京发展高质量的金融产业。”金中夏称。
上半年我国外汇市场稳定性和韧性不断增强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郑薇表示,外汇市场自信增强,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上半年我国外汇市场稳定性和韧性不断增强,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初步统计,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我国经常账户顺差是1468亿美元,属于历史同期高水平,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是1.7%,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货物贸易顺差保持较高水平,继续发挥稳定国际收支基本盘的作用。
郑薇介绍,我国以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为代表的外贸主体活跃度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绿色产品出口动能充沛,支持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合理顺差规模。服务贸易项下,国内居民留学、旅游等跨境出行也在有序恢复,带动服务贸易收支规模有所增加。资本项目跨境资金流动趋稳向好,上半年境外资本呈现净流入态势,外资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增多,其中外资净买入境内债券近790亿美元。